全省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统筹管理工作会议在昆明召开
经省政府同意,根据省委常委、副省长李江同志对解决企业老工伤问题的重要批示精神, 日,我厅与省财政、省监察、省国资委共同召开全省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统筹管理工作会议。会议的目的是为了贯彻落实***第140次常务会议精神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资委、监察部4部委关于做好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等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有关工作的要求,妥善解决好我省企业老工伤人员及供养亲属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工作。
会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国资委、监察厅四部门领导与各州(市)签订了《云南省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工作目标协议书》。各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国资委分管局领导,工伤保险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等部门负责人近100人参加了会议。(文字:厅记者站王艳君,摄影:曾辉)
本次会议后,各州市将层层落实目标责任,依据会议签订的《协议书》落实责任,通过制定周密制定工作方案、加强经办业务管理,积极稳妥推进老工伤纳入工伤保险统筹工作,省厅也将加强督促检查考评。
据悉,我省各地从2008年开始,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企业老工伤人员工伤保险统筹试行办法的通知》精神,通过工伤保险基金承担、企业趸缴部分费用、当地财政补助“三家抬”等办法筹集老工伤人员纳入统筹所需资金,已将3.2万老工伤人员纳入了工伤保险统筹管理。但截止2009年底,我省尚有7.56万国有、集体企业老工伤人员尚未纳入统筹,将在本次工作中得到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