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登记费等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今起下调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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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1月01日发表
法规:《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降低和免收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内容:从2016年6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对房屋所有权登记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费、船舶登记费、公路路产损坏赔偿清理费、出入境汽车运输管理有关单证工本费、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费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下调30%。对工业园区内的企业,除国家法定不能减免的收费外,其他省级及省以下政府本级收入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原则上一律免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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