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控制三公支出增加民生投入
近年来,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重要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努力增加民生投入,确保了全州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自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怒江州按照“民生优先,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根据预算定额和开支标准,科学合理地编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预算。同时要求各部门、单位切实增强预算的法律观念,确保部门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对经人代会批准的预算严格执行,除特殊情况外,在预算执行中一般不随意受理“三公”经费等一般支出的预算追加和调整申请。各级财政部门也始终把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促发展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全州“三公经费”与去年相比,支出下降12.65%,实现了“只减不增”目标。
在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的同时,怒江州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着力保民生保重点。全额兑现了基本工资、地方津补贴等调资增资政策;国防和公共安全支出37509万元,增长8.79%,用以支持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应急处置、禁毒防艾和综治维稳等工作;教育支出106763万元,增长21.60%,确保巩固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6886万元,增长15.91%,用以支持建立健全基本药物制度经费保障机制,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提高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334万元,增长24.***%,用以支持完善社保和就业体系,提高城乡居民养老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扩大城镇职工养老、医疗等保险参保范围;农林水及扶贫支出141291万元,增长4.90%,支持农业农村发展,认真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促进农民增收;住房保障支出43498万元,增长24.53%,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着力解决困难群众的住房难问题;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2165万元,增长6.74%,支持文化“三下乡”、有线电视户户通等文化惠民工程,继续支持公益性文化场馆免费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