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创业小额贷款撬动45亿金融资金扶持创业
党的十八大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完善扶持创业的优惠政策,形成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新机制”。2009年以来,玉溪市根据省政府关于鼓励创业促进就业的工作要求,对原来的创业小额贷款进行了调整和完善,建立了“贷免扶补”小额贷款、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政策扶持创业、多部门积极参与联动的工作机制,撬动金融机构投入就业创业工作和社会经济发展贷款资金45.84亿元,全市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发展迅速,成效显著。
一、建立了多部门参与支持创业的联动机制,增强了群众对政府公共就业服务的满意度
玉溪市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云南省鼓励创业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10〕163号)文件精神,按照人社部门牵头协调落实,财政部门提供资金保障,各承办部门具体实施的工作构架推进工作,经办银行由1家扩大到5家银行,承贷部门由就业1家扩大到工会、妇联、共青团、工商联、个私协、教育局6家,年贷款规模由原来的5000万元提高到6亿元。2009年以来累计发放“创业促就业”小额担保贷款17.7亿元,扶持创业3.41万人;发放“贷免扶补”小额贷款20.31亿元,扶持创业3.3万人;发放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4.11亿元,扶持企业245户,三项贷款回收率均保持在99%以上。通过五年多的共同努力,鼓励创业促进就业政策措施深入人心,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拥护欢迎,自主创业,自立自强的就业观念已在社会上逐渐树立。同时,政府多个部门在实施创业小额贷款扶持创业工作过程中,加强了自身的建设,提升了服务质量,工作也得到了群众的认可,2013年在全省范围内实行的问卷调查中,创业者满意度达到了99%以上。玉溪市自实施创业小额贷款扶持创业政策以来,未发生因就业问题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二、扶持创业推动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为稳定就业局势促进社会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从1999年玉溪市开展创业小额贷款工作以来,全市历年累计扶持创业9.6万人,扶持劳动密集型小企业245户,创业扶持人数逐年大幅度增加,从1999年的2000人增至2013年的9.6万人次,其中从2009年以后增速更快,年扶持创业15000人左右。广大劳动者自主创业意识明显提高,申请创业政策扶持的愿望越来越迫切,带动吸纳就业人数逐年大幅度增加,由1999年的2500人增至2013年的20万人次,平均每扶持1名创业人员间接带动就业2.1人,平均每扶持1户小企业吸纳就业37人,平均每1.9万元贷款扶持1人创业就业,有效地促进了非公经济发展和就业局势的稳定。
三、有效地向上争取中央、省级资金和撬动金融资金对玉溪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投入和支持
2009年以来,玉溪市积极争取中央贴息资金,当时贴息资金政策是:微利项目个人贷款由中央财政按国家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个百分点进行贴息。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按国家贷款基准利率进行分级贴息,贴息比例为:中央25%、省级50%、市级15%、县级10%。2009-2013年,已累计争取上级资金4.8亿元,其中:中央贴息资金4.12亿元,省级贴息资金1830万元,省级担保基金补助677万元,各承办部门争取工作经费4305.9万元。撬动金融机构投入就业创业工作和社会经济发展贷款资金45.84亿元。
(玉溪市劳动就业服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