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盐津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积极探索开设流动仲裁庭
去年以来,盐津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创新工作思路,优化庭审方式,简化办案程序,积极探索并开设了“流动仲裁庭”,大大方便了群众、提高了办案效率,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盐津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在仲裁一起因工伤事故引发的工伤赔偿金劳动争议案件时,考虑到申请人受伤行动不便,临时将仲裁庭“流动”设在申请人住院的病房,经过近3小时的审理,圆满处理了该案,伤者获赔75万元,及时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受到了社会的普遍赞誉。自此,盐津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流动仲裁庭”便推行开来。
半年来,盐津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不断在实践中探索并完善“流动仲裁庭” 工作模式,把事实较为清楚、案情较为简单的劳动争议案件纳入“流动仲裁庭”的范围。将庭审开进企业,开进园区、镇、街道办事处并邀请企业代表和职工参加旁听,促使企业进一步规范劳动用工,做到依法用工、诚信用工,进一步保障企业和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真正做到“服务型维权”,真正实现法律效应和社会效应相结合,达到“解决一起纠纷,教育一片群众”的目的,真正做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对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昭通市盐津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