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合肥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政策解答
自本报《合肥人社》专版(第602期)1月25日刊登了“合肥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后,市人社局不断接到一些失业人员和企业的咨询。据悉,合肥每年有2.4万人办理失业登记,都可享受到其中优惠政策。现将有关政策解答刊登如下。
问:合肥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享受对象有哪些?
答:合肥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享受对象,主要包括,一是参加失业保险并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的失业人员;二是参加失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企业。
问:失业人员如何申请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答:失业人员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可申请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其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50元,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00元。失业人员持申请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保障手册);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税务***),到户籍所在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申请,经区就业保障服务中心审核,每月20日前报市失业保险中心复核符合条件的,于次月25日前将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转入失业人员银行存折。
问: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发放范围?
答:公共职业训练基地(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认定)免费为失业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培训补贴发给公共职业训练基地。
问: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如何申报?
答:公共职业训练基地在免费培训失业人员合格后,向市、县(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同时提供有关材料。其中,县(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的,分别经同级人社局、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审核,报市人社局审批后发放补贴资金。
问:如何申请职业介绍补贴?
答:职业中介机构免费为失业人员提供就业服务,成功实现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及时参加社会保险的,按一个失业期内200元/人标准发给职业中介机构补贴。职业中介机构按季(年)向县(市)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分别经同级人社局、市失业保险中心审核,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发放补贴资金。
问:如何申请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答:公共职业训练基地免费为失业人员开展技能培训并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可向市、县(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其中,县(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的,分别经同级人社局、市失业保险中心审核,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发放补贴资金。
问:企业如何申请岗位补贴?
答:对参加失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且在上年度通过岗位培训、轮班工作、协商薪酬等办法稳定员工队伍,积极开展预防失业工作,不实施规模性裁员(当年累计裁员20人以上,以及裁员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5%以上)且年末参保职工达到50人以上的企业,可申请岗位补贴。岗位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一个年度内企业申请岗位补贴总额不超过其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30%。企业于每年11月30日前向市、县(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其中,县(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的,分别经同级人社局、市失业保险中心审核,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批准后发放补贴资金。
王青兰 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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