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起付标准(门槛费)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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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8年12月26日发表
答:《合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规定,参保人员住院时发生的职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在合肥市一级及以下、二级、三级医院住院的,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分别为200元、400元、600元;同一年度内住院两次以上的,自第二次住院起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分别为每次100元、200元、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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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2 16:33:09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