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务派遣年度核验有关事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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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8年12月23日发表
各劳务派遣单位:
按照市行政审批改革精神和“放管服”等工作要求,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度劳务派遣单位经营情况报告核验工作的通知》(锡人社发〔2018〕65号),现将市区劳务派遣年度核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从2018年起,市区劳务派遣单位年度经营情况报告核验工作由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2.各劳务派遣单位应根据注册所在地的人社部门有关年度核验通知,按要求认真做好核验准备工作,及时提交年度经营情况报告,参加核验。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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