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做好麦收前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周口市做好麦收前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在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周群组发[2014]4号)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活动办公室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整治的有关要求,为切实做好麦收期间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严厉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5月12日,周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了《关于麦收前督促排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通知》(周人社明电[2014]20号),决定麦收前在全市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督促排查行动。
此次督促排查重点是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主要排查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情况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农民工工资逃匿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等。
要求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部门在督促排查行动期间要对建筑工地等易发生工资拖欠的部门和行业集中力量开展排查,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及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要逐户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要划分区域、分包工地、责任到人,加强巡视检查,确保巡查到位。要全面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巡查,对在建工程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问题发现在工地、处理在工地,力争不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集体上访案件,确保麦收期间社会稳定。
截止到6月3日,共发放宣传资料2.71万份,检查用人单位279家,涉及职工3.2874万人,其中农民工3.0623万人,有20736名农民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其中有9户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工资情况,涉及农民工416人;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71.3万元;通过这次专项检查,依法及时查处和处理了一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补发了416名农民工的工资,责令支付农民工工资及赔偿金71.3万元。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取得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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