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薪酬制度力促三医联动和医联体建设
为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着力解决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弱等问题,深入落实《江门市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实施方案》,6月29日,我局联合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局出台《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薪酬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以改革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薪酬管理为着力点,提升基层卫生服务水平。
调研探索:深入基层,寻策问计求实效
为配合推动江门市“三医联动”和“医联体”建设,我局在开展专题问卷调查基础上,草拟了《江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薪酬管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先后到开平市、鹤山市就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薪酬制度进行专题调研,组织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编办、财政局、卫生计生局等部门分管领导和相关职能股室人员,部分乡镇卫生院领导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来自基层一线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提高其可行性和实效性。
组合出拳:完善制度,多措并举补短板
《指导意见》围绕基层医疗机构人事管理、绩效考核服务评价、绩效工资分配等多方管理机制提出指引,解决城乡、区域医疗资源配置不均衡和基层人才缺乏等问题。
举措一:盘活资源,引好管好卫生人才
一是充分发挥“医联体”统筹作用,统一调配岗位设置及人员聘用,实现医联体内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双向流动。二是加强中高端人才队伍建设,畅通人才引进及晋升渠道。对符合我市或各市、区高层次或紧缺人才范畴的人员及其配偶,可免于公开招聘进入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三是落实各市、区“医联体”招聘自主权。四是改革完善基层医疗卫生人员职称评审工作。基层工作经历列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务晋升条件之一,对具备基层工作经历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予以倾斜。五是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领导人员管理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一把手”年度绩效考核与机构年度绩效考核服务评价并行开展,结果挂钩。六是鼓励各地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
举措二:目标导向,建立健全绩效考核体系
一是建立以社会效益、工作效率和质量安全为核心的绩效评价机制,健全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机构医务人员绩效考核机制,加强对县级医疗结构帮扶基层效果的考核评价,将帮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效果纳入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项目,促进医疗资源下沉。二是考核结果多方挂钩,包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政府财政补助、医保基金支付、医疗卫生机构等级评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挂钩。医务人员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分配、岗位(职务)晋升挂钩。
举措三:优绩优酬,发挥绩效工资分配导向作用
积极推进薪酬制度改革,合理确定医务人员收入水平,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待遇。进一步完善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与绩效考核的结果挂钩;提高单位上年度收支结余中用于增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提取比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从单位上年度收支结余部分中提取不低于60%用于增发奖励性绩效工资;自主调整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重点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等。
(职员雇员管理科供稿)
2017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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