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组织开展企业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试点工作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鼓励企业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引进国内外高层次人才、智力,提升我市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推动我市产业升级和经济发展,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我市现正组织开展鼓励企业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试点工作,第一批试点期限从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本次试点以企业自愿报名为原则,面向全市各重点行业的优质企业征集。在我市新材料、新能源、电子信息、环保化工、食品饮料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企业选取了7家规模较大的企业作为第一批试点单位。试点企业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必须符合《中共江门市委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江发〔2010〕4号)所列“重点引进和培养的高层次人才范围和对象”的要求。
对试点企业以签订合同、短期聘用、借调或以技术合作、技术入股、技术承包、兼职指导等多种方式引进的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符合条件的可享受薪酬补贴或项目补贴,其中薪酬补贴期限最长为3年,补贴金额累计最高可达7.5万元;项目补贴金额为一次性5万元。同时,高层次人才还可享受入住人才公寓、子女就学、每年体检一次等优惠政策。
此外,鼓励试点企业通过人才中介寻找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对试点企业支付给人才中介机构的服务费,按服务费总额的50%给予补贴,每成功引进一人最高补贴3万元。
(外国专家管理办公室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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