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明年7月起每人每月增至100元
随着今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保”)缴费档次标准的提高,明年城乡居保的待遇也水涨船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将由每人每月的8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00元,该标准从明年7月起实施。
今年缴费档次标准有提高
城乡居保制度规定,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具有本市户籍,不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农村居民和城镇非从业居民,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保。城乡居保制度的建立,使不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可以参加城乡居保,实现社会养老保险人人享有、全民覆盖。
今年城乡居保一大变化就是缴费档次标准提高,去年参保缴费档次标准分10个档次,分别为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今年1月1日起,按顺序相应变更为每人每年120元、240元、360元、480元、600元、960元、1200元、1800元、2400元、3600元。参保人可自主选择其中一个档次参保缴费。
按规定,调整缴费档次的参保人需在今年3月20日前到银行代办网点办理变更手续。若未在3月20日前办理缴费档次变更手续,而个人账户中有足额的资金,城乡居保信息管理系统将按参保人原选定的缴费档次,顺序对应2014年规定档次标准自动默认进行扣缴。如参保人2013年的参保缴费档次选择了第五档500元,若不申请办理变更缴费档次,则2014年自动默认按第五档600元扣缴参保费用。个人缴费账户未有足额资金扣缴当年保费的,参保人还可于年内重新选择缴费档次,并存入足额资金参保缴费。
政府鼓励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参保机制。参保人缴费15年以上的,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每月加发3元基础养老金。
选择较高档次标准 政府补贴相应提高
城乡居保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和社会捐助构成。政府对参保人缴费、待遇领取等均给予了补贴。对选择低档次标准缴费的,政府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每年480元及以上)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60元。
城乡居保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构成,发放终身。年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符合条件的,可以领取城乡居保老金。基础养老金标准将从明年7月起提高至每人每月100元。
参保人死亡的,其个人账户储存额或余额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和遗赠人,另外,还有丧葬补助费,政府向其家属发放丧葬补助费不少于500元。对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五保户以及精神和智力残疾人参保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由政府按每年最低缴费标准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但最多不超过15年。
参保人出国(境)定居但仍然保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领取条件时,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参保人在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后出国(境)定居的,可继续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员,已按照有关规定参保或者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应当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停止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经本人书面申请,可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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