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密切基层联系着力提升医保服务质量
今年以来,常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紧紧围绕“巩固、完善、提高、创新”的总体思路,密切联系定点医疗机构,认真贯彻“为民、惠民、利民”的服务理念,共同为全市城乡居民提供了坚实的医疗保障和优质服务。
一、科学制定标准,提升医保保障水平。市人社部门把“三个目录、两个定点、一个结算办法”作为强化医保管理的重要内容,把政策引领、制度规范、信息支撑作为完善医保服务的重要抓手,以《常熟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检查考核办法》作为考核依据,结合日常巡查(含远程监控、智能审核、专家评审等方式)、专项检查和举报投诉检查等方式,试行定点医疗机构准入淘汰制度,打破终身制,促进定点医疗机构之间的公开、公平竞争,加快构建医患保和谐关系,有效提升医疗保险整体保障水平。
二、探索管理模式,提高基金支撑作用。以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为主线,积极探索医保协议管理新模式。印发了常人社医【2017】3号《关于印发常熟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与定点医药机构签订医疗保险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与义务,约定各自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大力实施医保付费方式改革,扩大单病种付费覆盖范围,逐步推进总额付费结算方式,强化医保基金支撑作用。
三、强化监督管理,共享医保改革成果。积极推进医保智能审核,实现医疗消费信息实时联网、同步链接、同步监控,构建事先预防、事中控制、事后稽核新机制。各定点医疗机构不断完善医保工作管理制度,强化管理责任和管理意识,引导医务人员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不断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严格把握参保人员入院指征,抓牢执行医保政策与服务参保人员的最佳平衡点,使参保人员共享医保改革成果。
四、落实“大走访”机制,提促医保优质服务。中心紧扣“大走访”活动主题,大力开展对各定点医疗机构的走访联系活动,分片召开医保服务质量考核工作会议,充分掌握各定点单位在医保规范化管理大背景下医保政策的执行情况,沟通交流在医保管理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全面研究、分析医疗费用构成情况,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上涨,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诊疗水平,为更多的参保人员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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