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昆山多项社保惠民新政出炉
近年来,昆山社保不断在创新经办、便捷服务、提升保障水平上下功夫,社会保障体系日趋完善。明年昆山社保多项政策调整,惠及多个群体,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
待遇标准突出“三高”。一是与年龄挂钩,提高发放标准。实施《昆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管理办法》,在制度名称、基金筹集、账户管理、领取条件、养老待遇、关系转移等六个方面按照国家和省要求作对接调整,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老有所养”待遇水平。70周岁以下的月基本养老金由原来的490元提高至510元,7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5岁,月基本养老金增加30元,90周岁以上的达到660元。二是向困难倾斜,提高费用额度。提高Ⅱ、Ⅲ类门诊特殊病种人员定额照顾门诊医疗费用额度,Ⅱ类门诊特殊病种(慢性病门诊特殊病种)定额照顾门诊医疗费用由原来的2000元提高至3000元 ,提高的1000元部分限在我市区镇及以下医疗机构以及A级零售药店使用,发挥基本医保对医改分级诊疗的引导作用;Ⅲ类门诊特殊病种(恶性***五年内不用放、化疗,用其他非手术治疗),定额照顾门诊医疗费用由原来的6000元提高至9000元。三是注重公平公正,实行限高保底。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医保个人账户最低保证数由原来的500元提高至800元,限高4000元,退休人员医保个人账户当年度记入金额低于800元的,按800元记入,高于4000元的,按4000元记入。
保障范围实施“两扩”。一是扩大保障对象。拓宽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功能,对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往年结余金额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的,往年结余金额在6000元以上的,可分别将不超过1000元和2000元的个人账户资金,用于购买商业健康保险。被保险人为参保人员本人,也可以是其直系亲属。有效减轻重大疾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二是扩大目录范围。居民医保大病特殊病种门特药品目录新增20余个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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