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探索建立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新机制
去年,常熟市扎实推进工资预警与处置工作,劳资纠纷的数量和规模得到有效控制,劳动关系呈现崭新局面。今年,常熟市在高新区试点建立四大制度,重拳打击建筑领域企业民工工资拖欠现象,努力打造民工工资保障新机制。
一是推行欠薪重点事项报告制度。把因工程款支付不及时,暂无力支付民工工资的企业以及往年有拖欠民工工资现象的企业纳入重点监控领域,***督促,限期支付。
二是建立施工企业项目部负责人联络制度。定期召开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座谈会,掌握工地开工、用工情况及工程款、工资支付情况;并要求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七月份全面结清上半年民工工资、发生工伤事故及时上报;推行“工资支付谁承包谁负责,总承包负全责制度”。
三是建立《欠薪保障金支付承诺书》制度。对故意拖延、拒不履行支付民工工资、超过限定时间的;因拖欠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上访的;企业负责人、劳务承包人规避、逃逸,致使民工诉求的拖欠事项无法认定的;将民工工资支付给“包工头”未兑现民工工资等情形,建设企业承诺可以由建设主管部门直接动用工资保障金,并在15日内补足规定的欠薪保障金。
四是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由施工企业与民工工资纠纷引发的突发事件,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应启动及时处置机制,第一时间化解矛盾冲突,防止事态扩大;由建设单位或总承包单位未按合同约定向施工企业支付工程款或承包款,致使施工企业拖欠民工工资并引发民工上访或突发事件的,劳动部门与建设等单位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依法责成建设单位或总承包单位先行垫付民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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