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派人参加百岁老人李凤生百岁生日办理情况的报告
鼓楼区民政局办文回复单
签发人:吴更新
来文 单位 | 政府办 | 来文 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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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办 事由 | 关于派人参加百岁老人李凤生百岁生日办理情况的报告 | ||||
区政府: 据转来李晓村的关于邀请人员参加其姑奶奶李凤生百岁生日的信,现就有关办理情况,将答复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高邮市民李晓村给鼓楼区区长写信,称其姑奶奶李凤生(1917年3月出生,原南京市第二幼儿园教职员工),原居住在南京市鼓楼区虹桥丙字楼7号208室(属于马台街社区),2002年因无人照顾和年老多病,被高邮侄孙李晓村一家接去赡养。根据老人意愿,李晓村全家决定给老人过百岁生日,高邮市当地的百岁老人生日,民政、街道、社区三级机构都派人祝贺,考虑到老人户籍在鼓楼区,所以也邀请我区派人参加生日庆典。 二、处理情况 接到市民来信,鼓楼区民政局非常重视,指派专门部门负责,尽快沟通协调。,鼓楼区老龄办副主任郝苏明与诉求人进行了沟通,对其家庭长期以来细致照顾老人给予肯定和感谢,并表示鼓楼区民政局、湖南路街道和老人户口所在社区派人参加老人百岁生日庆典,诉求人李晓村表示满意和感谢 特此报告。
南京市鼓楼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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