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劳动争议仲裁院以优质服务打造太仓现象
太仓市劳动争议仲裁院连续八年被评为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先进集体,多年来始终围绕“服务效能创优、办案质量创优、内部管理创优”,创建优质服务窗口,取得显著成效,劳动争议立案数由2007年1266件,到2008年1088件,再到2009年的885件,连续两年实现15%以上的降幅,而调解率同比上升了15%,2009年调解率达到70%,出现了劳动争议处理的“太仓现象”。人社部仲裁司领导批示“太仓模式”拟在全国推广。
服务效能创优。树立“尽力让每一个当事人少走一步”的工作理念,建立了劳动争议调解三级服务网络。即市级劳动争议仲裁院、信访调解中心;片区劳动争议仲裁院派出庭及各镇(区)的劳动关系管理科;社区、村的村域劳动关系调解小组和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定期举办企业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咨询座谈会,指导用人单位建立“定人、定时、定点”劳资双方沟通机制,为用人单位提供规章制度通用范本。建立了劳动保障法律援助站,每周委派专职律师进行法律咨询解答,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开通了农民工申请劳动仲裁绿色通道,实行优先立案,快速结案。
办案质量创优。建立了“快立、快审、快结、提高办案水平”的“三快一提高”工作机制;实行了“导诉服务”、“风险告知”、“繁简分流”、“庭前证据交换”等工作措施;建立了案例分析、裁审对接的法院联席会议制度,多年来裁审一致率保持在97%以上。通过创新办案方式,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不断提高,及时公正处理和工作效能全面提速,每案的处理平均时间为35工作日。
内部管理创优。一是形成了一整套规范的工作制度。二是使用了劳动争议处理管理系统软件,制定了管理系统操作标准;庭内安装了质控系统和监视系统,实现了劳动争议处理全程信息化管理。三是制定了《专兼职仲裁员考核办法》。四是健全仲裁监督机制,建立了内部监督、社会监督和错案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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