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完善农保政策提高保障水平
常熟市按照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农村养老保险政策,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整体水平。
一是提高待遇。农保待遇计发新办法在原有基础上增加缴费年限养老金,这一调整使该市农保退休人员养老平均待遇提高至280元/月左右,较原来的186元/月增加了50%。
二是建立待遇增长机制。从2009年起,参照城保办法,建立农保待遇调整机制,标准基本上按照城保的一半确定,包括农保丧葬费标准从原来的1500元调整为2500元。
三是完善农保补缴办法。对按规定自我市全面实施农村养老保险起参加农保并连续缴费,到达养老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仍然不满15年的参保人员,补缴费用由市镇两级财政按照纯农人员参加农村养老保险财政补贴制度时的标准予以补贴。
四是建立农保与城保待遇双向转接通道。在原有农保转接城保的基础上,制定出台城保转接农保办法,城保缴费年限按照1:2的标准折算为农保缴费年限。这一做法使得城保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对象也能够按照农保办法计发并按月领取养老待遇。
(常熟市劳动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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