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起苏州市区上调创业社保补贴标准
日前,我市出台《关于调整创业培训结业并自办实体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的通知》,明确自4月1日起上调市区创业培训结业并自办实体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其中,创业培训结业并自办实体人员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其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从每月515元调整为每月594元;以个体工商户方式参保的,其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从每月408元调整为462元。吴中区、相城区和苏州工业园区以及各县市结合本地实际参照实施。
我市创业社保补贴政策旨在扶持市民自主创业,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创业培训自办实体人员凭创业培训合格证、自办实体营业执照和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等资料前往市人社部门办理申请手续。创业社保补贴享受期限为三年,其中2008年12月31日之前申请人员享受期限可延长一年。据统计,苏州市区自2006年5月1日开始实施创业社保补贴政策以来,累计发放创业社保补贴4619.62万元,惠及人群10.5万人次,为广大初期创业者提供了帮助。截止今年3月底苏州市区共有4100人正在享受该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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