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四大举措确保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有序发展
为进一步深化民办职业机构办学工作,12月30日,我市召开了市区民办培训机构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了全市规范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办学工作会议等精神,并通报培训机构相关办学情况。市人社局郑如源副局长出席会议。
近年来,我市坚持“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在对民办职业机构加强监管的同时,努力做好服务工作,大力支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发展。目前全市共有民办职业培训学校106所,其中市区65所、常熟5所、张家港13所、昆山5所、太仓6所、吴江7所、吴中区5所,民办职业培训市场逐步形成了布局合理、规模适当、管理规范的良好局面。
一是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积极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掌握培训信息,避免和减少培训机构违规情况发生。先后印发了《苏州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管理办法》、《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到期后续领办法》、《苏州市职业培训机构举办职业资格与非职业资格培训班的规定》等,严格禁止以培训学校名义开展任何形式的学历教育培训业务,进一步规范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办学行为,提高依法办学的自觉性。
二是强化年度审验工作。认真开展年度审验工作,对于有问题或违规办学的学校给予整改或撤销,大力促进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健康、有序、规范发展。如2007年度通过年度审验工作,市区16所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被撤销,5所列为整改;2008年度5所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被撤销,3所列为整改;2009年度3所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被撤销,9所列为整改。原苏州市华开职业培训学校由于违规开展学历教育培训业务,已于今年6月28日被终止办学。下一步将对民办学校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办学中存在的虚假承诺、含糊其辞、弄虚作假情况以及不按规定招生、不按规定办学、不按规定发放证书等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当场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整改,问题严重的要停止其招生,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是树立典型正确引导。根据2007-2009年度苏州市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度审验情况,今年7月我局和苏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办公室一起认定“苏州万里培训学校”等11个职业培训机构为“苏州市区2007-2009年度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能力和诚信等级A级单位”,进一步引导我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诚信办学和依法办学。
四是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目前,我市的社会力量办学已成为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的一支重要力量,发挥了积极作用。据统计,2010年我市高技能人才培养鉴定 12544人,其中社会培训机构培养7799人。下一步我市各类培训机构要紧紧抓住政府即将出台的《姑苏高技能人才计划》等机遇,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力争成为我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平台中的重要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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