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要求加强2010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
我省要求加强2010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
稿件来源: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0-01-04
新华报业网讯 省纪委、省监察厅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加强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和奢侈浪费行为。
通知要求,元旦、春节期间,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厉行节约各项规定要求,制止奢侈浪费,严格控制行政开支。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严格执行党纪法规和领导干部有关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工作日午间饮酒、公款旅游和高消费娱乐;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干股、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下级党政机关和基层单位到上级机关请客送礼;严禁参与***和各种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利用婚丧嫁娶收敛钱财;严禁酒后驾车、公车私用和私驾公车。
通知强调,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各项工作,把主要时间和精力用在解决群众实际问题和关心群众生产生活上。党员领导干部要多深入基层给困难群众送温暖、办实事,少搞形式主义、骚民扰民;多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少搞评比达标表彰和无实质性内容的节日庆典活动;多关心社会弱势群体的生活保障,少开茶话会、联欢会和节庆剪彩;多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少搞无实质性内容的检查考核。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节日期间,各级纪委要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组织专项检查,开展明察暗访,关注网络舆情,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要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公开曝光,并追究领导责任,坚决防止“节日病”的发生和蔓延。
来源:新华报业网-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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