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有岗位空缺马上报告
用人单位不知道去哪里招想要的人才、求职的却屡屡找不到合适的工作,中间缺少的也许就是个能有效匹配劳动力资源的平台。从本月起,我市将实行用人单位空岗信息报告制度,用人单位出现岗位空缺或需要新增用人时,应及时报告岗位空缺信息,各公共职介机构会将这些信息与劳动力资源进行匹配,这样既能满足用人单位的用工需求,又能促进就业。
用人单位出现用人需求及时向公共职介机构上报
空岗信息报告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在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出现岗位空缺或需要新增用人时,及时主动向公共职介机构报告岗位空缺信息,使公共职介机构及时掌握用工需求并开展有针对性服务的机制。凡苏州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 (以下统称用人单位),都应实行空岗报告制度。用人单位空岗信息包括:用人单位基本情况、招用人数、职业工种、岗位要求、录用条件、劳动报酬、福利待遇、劳动保护等内容。新建单位则应报告用工计划。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近日发布的 《关于建立用人单位空岗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中明确,用人单位在出现用人需求时,应及时详实地向当地公共职介机构报送 《用人单位空岗信息报告表》。空岗报告可采用传真、邮寄等形式,有条件的单位也可以通过网络向当地公共职介机构网站进行报送。用人单位要保证报送的信息真实、有效。
履行空岗报告的用人单位,可免费享受公共职介机构提供的政策咨询、个人求职信息网络查询、用人指导、工资价位指导和日常推荐服务;可免费参加公共职介机构举办的各类公益性招聘洽谈会。
空岗信息将被录入信息库与市场劳动力资源逐级匹配
那么,在用人单位及时上报了空岗信息后,这些岗位信息将如何有效利用起来呢?
记者了解到,各级公共职介机构在收到用人单位报告的空岗信息后,先将岗位信息整理录入信息库,通过劳动保障四级网络应用平台、当地劳动就业网或苏州劳动就业管理服务网、大屏幕、触摸屏、公告栏、专门网站、媒体等途径和手段公开发布。街道(乡镇)、区(县)公共职介机构收到用人单位报告的空岗信息后,首先在本辖区内进行匹配推荐提供服务。如不能满足用人单位需求,则利用网络等方式逐级将空岗信息传送给市 (县)、区公共职介机构,为用人单位逐级匹配提供推荐服务。
随后,各级公共职介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需求和求职人员对岗位的差异(即结构性矛盾),针对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的素质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服务活动,引导求职人员转变就业观念。各级公共职介机构将根据本地区空岗情况的统计分析,特别是有技能要求的空岗情况的统计分析,主动与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机构合作,对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本市农村劳动力开展有针对性的定向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向用人单位推荐。对用工需求大(空岗数量超过100个)的用人单位则主动与省内外人力资源基地、大中专院校联系,提供招聘对接平台,满足企业大批量急需的招聘需求。针对长期空岗数量较多的则主动***帮用人单位分析岗位工资水平,提供工资价位指导,引导用人单位调整招工行为。
此外,对于机关、事业单位后勤类岗位的用工需求信息、社区公益性岗位的用工需求信息,将优先推荐安置辖区内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杨敏 劳社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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