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劳动保障部门发出公开信要求用人单位依法用工
日前,市劳动保障部门向各用人单位发出一封信,要求各用人单位依法用工。
信中指出,自去年全球金融危机暴发以来,为帮助企业应对挑战,各级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我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也及时制定出台了诸多扶持政策,帮助企业抵御金融危机的冲击。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通过加强对企业的指导服务,强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积极倡导企业建立健全民主协商机制,引导企业规范劳动用工行为等措施,帮助各类企业度过金融危机影响最严重的困难时期,实现了2009年上半年我市的劳动关系稳定和谐。
但是,劳动保障部门在对近期我市各级劳动监察机构受理的投诉举报案件情况分析时发现,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案件有所抬头,部分企业假借金融危机影响,生产任务不均衡的名义,超时加班加点,甚至出现强迫加班,不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不按规定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也有部分劳务派遣公司没有按法律规定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严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危害社会稳定。
为切实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严肃劳动法律法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提醒各类企业:
一、要严格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自觉规范劳动用工行为,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健全企业内部协商机制,畅通内部民主协商渠道,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企业应在2009年8月31日前对照《劳动合同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对自身劳动用工状况展开一次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的作用,进一步加大指导服务力度,积极引导企业规范用工行为。同时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日常巡查和投诉举报专查,坚决纠处违法行为。对情节轻微的一般违法行为将责令限期改正,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三、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我们将加大对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查处,对强迫加班、拖欠工资(包括加班工资)、不缴、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用工行为,且经指出后拒不改正或屡改屡犯的用人单位,依法查处,以维护法律的尊严,确保社会稳定。(市劳动监察支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