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遵守情况较好部分企业对内部规章制度的制定执行认识有偏差
目前,全市劳动合同法遵守情况专项检查按计划有序进行,自进入执法检查阶段以来,各级劳动监察机构认真贯彻市局文件精神,深入企业开展检查,截止目前全市共检查单位 882 户,涉及劳动者14.3 万人,查处侵犯劳动者案件数79件,责令补签劳动合同1418人,退还押金6.75万元,责令支付工资659人,涉及金额126.7万元,责令办理社保登记24户,补缴社保费11.2万元,清退童工3人。
从此次检查初步掌握的情况来看,经过多年的宣传、检查和规范,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签订和社会保险费缴纳的意识有一定提高,执行情况较好,但对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制定与执行和按规范建立职工名册等认识不到位,存在问题较普遍,有些单位片面追求认为只要经济效益,忽视内部规范管理,有些单位虽然已建立职工名册但不规范,只简单地列示了职工姓名,如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进厂时间等重要信息都没有记录,不符合规定要求,对此,如何切实有效地帮助指导用人单位加强内部管理和规范用工成为劳动保障部门工作的重点之一。
在专项检查中,市本级在开展检查中定期对检查情况进行统计量化分析。通过对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职工名册建立情况、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规定执行情况、工资支付及社会保险申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详实掌握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市劳动监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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