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开展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设情况专项调查
为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填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设情况专项调查表的通知》和江苏省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的要求,苏州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会同苏州市职业培训指导中心进行了专门部署,主要采取三项措施保障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是及时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由苏州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主任甘志雄任组长,苏州市职业培训指导中心主任彭仁早、就管中心副主任陆杏龙担任副组长。工作小组对本次调查进行统一安排,并对工作进度及时督促检查,各市、区就业管理机构将积极争取上级主管部门的支持,成立相应工作小组,明确责任人、联系人。
二是召开专门会议,布置该项调查工作。本次调查时间紧、任务重,涉及管理机构、工作机构和基层机构三类调查对象,对其中的机构设置、人员结构、服务设施都有详细的调查要求,为此,10月30日,我市专门召开了各市、区劳动就业、职业培训机构负责人会议。会议强调了开展调查的重要意义,传达布置了本次调查任务,并对调查表的内容和填报口径做了具体解释,以保障本次调查工作的准确性。
三是采取逐级上报,统一汇总的调查方式,提高调查的工作效率。各市、区将按照行政区划的隶属关系逐级进行调查,同时及时进行整理和归集,确保内容清晰、条线关系明确,对辖区内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整体情况进行分析,把各地的特点、亮点以及存在的问题及时反映上来,并形成文字材料,统一汇总报省。
开展全市范围内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情况调查,是我市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的第一步,对充分发挥公共就业服务功能作用,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探索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将起到重要的基础性作用。(信息来源;市就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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