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度市区少儿医保申报缴费开始了
随着新学年的到来,2007年度市区少年儿童住院大病医疗保险申报缴费工作已经开始,符合参保条件的少年儿童可分别通过学校、托幼机构和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参保手续。
参保少儿的2007年度医疗保险申报缴费手续仍由各代办单位负责办理,其中:本市市区中小学和托幼机构在册学生儿童的代办单位为学籍所在学校或托幼机构;本市市区户籍、18周岁以下、不在校或在外地(未实施少儿医保地区)学校就读的少儿,其代办单位为户口所在地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2007年度少儿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仍为每人60元,少儿家庭缴纳后,可凭专用定额收据由父母双方单位报销。市区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特困职工家庭,以及父母无工作单位且少儿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家庭,可凭户口簿及相应证件申请全额免缴,由财政承担。财政在上述基础上,再对所有参保少儿按每人每年30元予以补助,直接划入少儿医保基金。
由于少儿医保申报缴费期为每年9-11月,凡今年11月30日前办妥申报缴费手续的少年儿童,可享受2007年全年的住院及门诊大病有关医疗保险待遇。对新出生的婴儿,不受申报缴费期限制,可由父母于婴儿出生3个月内,持户口簿向所在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提出参保申请,从缴费到账次月起享受少儿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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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对象] 凡本市市区(不包括吴中、相城、工业园区)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在册的所有学生儿童,以及本市市区户籍、18周岁以下、不在校或在外地学校就读的少年儿童,原则上应当参加少年儿童住院及门诊大病医疗保险。
[住院医疗保险待遇] 参保少儿发生疾病须住院治疗时,凭本人就医凭证到定点医院办理住院手续,并于出院结帐时提供由代办单位出具的《苏州市区少儿医疗保险住院证明》,经定点医院审核确认后结算住院医疗费用。每次住院符合少儿医疗保险结付规定的费用,500元以内由个人自负;500元至1万元(含),儿保基金结付50%;1万元至2万元(含),儿保基金结付60%;2万元至4万元(含),儿保基金结付70%;4万元至10万元(含),儿保基金结付80%。参保少儿每一结算年度内(每年1月至12月)累计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费用以10万元为封顶线,超过封顶线以上的医疗费用,少儿医保基金不予结付。连续住院超过180天的,每180天作一次住院结算,超过180天的部分按再次住院处理。
[门诊大病医疗保险待遇] 患有白血病、血友病、恶性淋巴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或者进行重症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后抗排异药物治疗的少儿,在事先办妥有关诊断认定及审批确认手续后,在市级定点医院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专科药品及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现金,然后于本少儿医保结算年度内凭本人就医凭证、原始***、费用明细清单、结算单据、户口簿等到市社保中心按规定审核结付:⑴白血病、重症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药物治疗费用,每年度在10万元以内(含当年住院费用累计)可享受90%的补助;⑵血友病、恶性淋巴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出院后的门诊专科药品治疗费用,在6000元范围内可享受70%的补助。参保少儿同时患两种或两种以***诊大病的,少儿医保基金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予以结付。
[定点医院] 少儿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为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和市区各“苏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老年病医院除外)。
[查询渠道]市民可登录苏州市社保中心网站(www.szsbzx.net.cn),查询我市少儿住院大病医疗保险的政策规定及办事流程;或者到各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通过电子触摸屏“社保公共服务平台”系统查询有关政策规定、办事流程,以及参保缴费和医药费发生情况等。
(供稿单位:市社保基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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