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确定2006年南北劳务合作交流工作新思路
2005年度,我市南北劳务合作交流继续取得显著成效。全市吸纳宿迁市劳动力的登记人数为45691人,占苏北地区输入人数的20.4%,完成了省、市下达的3.5万人的目标的130%。。另外,我市遵照省厅安排与东北地区挂钩交流的安排,年内登记的东北输入劳动力为辽宁铁岭591人、辽宁本溪528人、黑龙江伊春239人、黑龙江鸡西191人。截止2005年末,外来劳动力在我市就业登记的为123万名。
其中,2005年以来,我市新办理登记的单位使用外来人员数为62.85万余人;其中女性为32.48万人,占总人数的51.7%;来自本省的登记人数为26.74万人,占总人数的42.55%;来自本省苏北地区的登记人数为22.36万人,占本省登记人数的83.***%和全部登记人数的35.59%,超额完成省下达的输入苏北地区劳动力11万人的目标。在外省输入人员中,安徽、河南、山东居前三位。
2006年流动就业工作及南北劳务交流活动仍然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搞好服务”的原则,总体思路是:拓宽思路,扩大外延,延伸内涵,深化合作。具体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是围绕南北劳务交流工作,做好规定动作,拓宽交流思路。及时交流用工信息和资源信息,组织小型、灵活、实际的“点对点”招聘活动。将视野拓展到各种形式的教育培训、就地转移、自主创业、社会中介等领域,凡是劳动保障部门涉及的内容都将纳入交流范畴。
二是扩大农村劳动力就业管理服务的外延,抓好两项基础工作。在城乡统筹就业前提下,逐步将本地农村劳动力的就业纳入工作范围。
三是构建完善三张网,提高信息质量和服务水平。第一张网是视频招聘网,全面开通南北劳务交流网上招聘的通道;第二张网是职业介绍信息网,建立公共职介信息数据库,实现信息共享,使全市范围内的用工需求信息互通有无;第三张网是信息员网,确定专人负责信息工作,建立当地农民就业、流动就业和南北劳务交流工作的工作信息交流机制。
四是认真做好各项服务工作,把流动就业服务与南北劳务交流工作落到实处。即继续开展用工需求的抽样调查,发布劳动力供求信息;着力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改善用工环境,在常规工作中确保“春风常吹”;进一步拓宽劳务基地渠道,逐步扩散输入点,拓宽渠道,使岗位资源与人力资源得到优化配置;充分发挥12个驻苏劳务站的作用,使我市的用工需求与对方的人力资源情况及时双向反映,推动劳务交流的有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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