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事部门提出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才队伍建设具体措施
苏州市人事部门提出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才队伍建设具体措施
稿件来源: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04-07-26
苏州市人事部门提出
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才队伍建设具体措施
为了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推进苏州“两个率先”工作,日前,苏州市人事部门召开全市人事局长会议,要求各级积极优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才发展环境,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积极开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才调研工作。要求各级高度重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才队伍建设,及时了解其人才资源的现状、变化、需求,将人才队伍建设纳入本地区本部门的人才战略、人才规划,制定适应非公有制经济特点,符合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要求的人才引进培养计划。二是发挥人才市场优势积极开展服务工作。要求各级充分利用人才服务机构、网络、媒体等传播渠道,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提供人才政策及公共信息资源,使他们能及时、全面、准确了解人事人才法规、政策及信息。三是努力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才智力引进工作。积极支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符合苏州经济发展方向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项目的人才智力引进工作。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需要的各类人才与高校毕业生,在办理人才引进和《苏州市特聘工作证》等方面,与其它单位同等对待。四是主动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员职称评审工作。对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确立了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不论户籍、档案、身份,只要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参加各级别、各系列的社会化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与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考试。清理一切妨碍公平竞争的政策规定,消除人才流动中的区域、部门、行业、身份、所有制等限制,疏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才流动的渠道。五是积极发展非公有制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各人事人才协会要注意吸纳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为会员,积极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人才工作提供帮助与支持。完善人才市场供求信息发布制度,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提供全方位服务。六是健全完善企业联系制度。要求人事部门广泛与具备一定规模或水平,在同行业中具有一定影响和广泛代表性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建立联系制度,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与要求,及时总结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在人才资源开发中的新鲜经验,广泛宣传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先进典型,发挥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