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2015年青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见习招募公告
为进一步增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引导高校毕业生通过见习实现就业,提升就业见习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支撑力。现将我市46家见习基地提供的1024个见习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募(见习岗位信息详见***1),欢迎广大符合条件的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本市户籍登记失业青年踊跃参与。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㈠持有本市核发《就业创业证》(注明失业登记)的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本市户籍登记失业青年;
㈡身体健康、遵纪守法,能够遵守见习规定和各项纪律;
㈢报名参加见习人员按属地就近安排,每人限参加一次。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㈠报名时间:
㈡报名方式:外省市户籍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见习岗位所在镇区人社分局进行现场报名;本市户籍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登记失业青年在户口所在地人社分局进行现场报名。
三、报名应提供的材料
㈠中山市青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见习报名表(***2);
㈡《就业创业证》(注明失业登记)原件及复印件;
㈢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户口簿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㈣具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需提供相应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㈤属困难家庭毕业生需持《广东省城乡居(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见习期间的待遇和期限
㈠基本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即1510元/月);
㈡见习单位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额不低于5万元);
㈢见习期满未被录用可继续享受就业指导与服务;
㈣在见习期间被见习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该单位的见习期可以作为工龄计算;
㈤企业的见习岗位见习期限不超过6个月,财政供养机关事业单位和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的见习岗位见习期限不超过12个月。
特此公告
***:1、2015年中山市见习岗位汇总表
2、中山市青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见习报名表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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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中山市见习岗位总表.xls 点击
***2:中山市青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见习报名表.doc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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