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外国专家局《关于开展2014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外专函〔2013〕18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组织开展“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及资助额度
本次申报坚持突出重点、优先支持的原则,重点资助我国急需发展的信息科学、生命科学、新材料、新能源、现代制造业、现代农业、金融业等领域,以及关系国计民生或有重要影响的行业引进高级专家或高级管理人才。
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开展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的意见》(国人部发〔2003〕45号)规定的资助人选条件,经人社部专技司组织专家评审并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核,对2014年度入选的资助人选,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一次性提供资助金30万元,申报地区、单位提供比例不低于1:1的配套资金。
二、申请人员条件
申请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国国籍;
(二)在海外(国外、境外)获得博士学位;
(三)有2年以上在国外跨国公司、国际组织、著名高校、科研院所等从事工程技术、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经历,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职务或具有相当
(四)国家急需并能在国内每年稳定工作9个月以上;
(五)新近回国工作;
(六)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三、申报时间及办法
请各单位按照要求积极组织申报,于
(一)各单位关于申报2014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的函,请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划拨经费所用户名、帐号、开户银行。
(二)《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资助申请表》及证明材料一式两份(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进行验证)。《申请表》可从广东省外国专家局网站(网址:http://guangdong.caiep.org)。
联系人:霍念元,联系电话:88319492
电子邮箱:gdzszjk@163.com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