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7年度青岛市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人员进行公示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根据有关规定,在社会监督员全程监督下,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和专家委员会评审,现对我市2017年度高级经济师评审通过人员进行异议期公示,要求各主管部门和所在单位对所属通过人员组织公示,公示期自2018年1月30日至2018年2月13日,共计15天。在公示期内,公示对象的有关问题可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反映。为便于调查核实,反映人应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精神写出书面材料,并附上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不接受匿名反映问题。在公示期结束后,请通过人员所在单位及时通过山东省人事人才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公示意见,请各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及时将下属单位的公示意见通过系统汇总提交,并在2月26日之前由各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将以下材料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后及时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处。
一、异议期公示情况报告一份。各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在落实公示要求的基础上,形成公示报告一份,对异议期内公示的有关情况进行说明和汇总。
二、填写报送《2017年度青岛市高级经济师评审结果公示情况核实表》。请各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对所属通过人员的公示情况进行认真核实,并填写《评审结果公示情况核实表》(附后),核实内容为本部门所属各单位合计公示总人数、公示人员的姓名、从事专业等个人信息,特别是工作单位必须具体到所在单位,上述内容如果和公示人员名单情况有不一致的地方,请另作出说明和标示,以便进行核实。如因未认真核实导致信息有误,责任自负。《评审结果公示情况核实表》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或传真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同时将电子版发至qdrsjzjc@126.com邮箱。
报送地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闽江路7号市政府后楼)206 室。
联系电话:85912042
***:1.2017年度高级经济师职务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2.评审结果公示情况核实表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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