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度引才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中央、省驻青各单位:
为了鼓励社会力量为我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根据《关于印发〈青岛市鼓励中介机构和个人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青人社办发〔2013〕23号),现就2015年度引才奖励资金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6年4月11日-4月22日
二、申报对象
2015年成功为我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中介机构和个人。
三、申报材料
(一)《青岛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奖励资金申请表》(***1)一式三份;
(二)《青岛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单位信息表》(***2)一式三份;
(三)《青岛市引进高层次人才信息表》(***3)一式三份;
(四)中介机构提供本机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份;个人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五)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同时提供:
1、高层次人才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2、用人单位与高层次人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份;
3、用人单位为高层次人才本人足额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一式三份;
4、高层次人才本人所获荣誉奖励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份。
(六)引进高层次创业人才同时提供:
1、高层次人才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2、高层次人才所成立企业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份;
3、银行出具的验资报告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份;
4、企业章程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份;
5、高层次人才本人所获荣誉奖励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份。
四、申报要求
中介机构或个人须于2016年4月22日前,将上述材料及电子版报送市外国专家局留学回国人员管理处,逾期不再接受2015年引才申报。
联系地址:同安路891号304室,联系电话:88911726,联系人:解春慧,E-mail:qdhwrc@163.com。
***:1、青岛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奖励资金申请表
2、青岛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单位信息表
3、青岛市引进高层次人才信息表
4、青岛市鼓励中介机构和个人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
细则(试行)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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