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拟纳入青岛市工伤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名单进行公示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协议服务机构管理办法》(青人社〔2011〕7号)规定,青岛市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胶州市胶东街道办事处中心卫生院等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协议服务机构进行了审查和评估。经审查评估,上述机构符合我市工伤保险协议服务机构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将正式发文公布,批准为我市工伤保险协议服务机构。
如果对公示单位的相关资格有异议,可直接向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处反映,反映问题可通过来人、来电或来信等形式,须提供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确切的联系方式,以便查结后回复。反映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必要时应提供真实证据。对非实名反映情况的,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1年3月11日-3月22日
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1:30,13:30-17:00
受理电话:85912395
受理地址:青岛市闽江路7号1615室
附:审查评估合格单位名单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一日
*** 审查评估合格单位名单
一、拟纳入青岛市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名单
1、胶州市胶东街道办事处中心卫生院 地址:胶州市胶东镇驻地
2、胶州市青岛青锻锻压机械有限公司职工医院 地址:胶州市滨海路1号
3、胶州市现代医院 地址:胶州市郑州东路228号
4、青岛城阳棘洪滩矫秀菊医院 地址:城阳区棘洪滩街道办事处
二、拟纳入青岛市工伤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名单
青岛联康假肢矫形器有限公司 地址:李沧区永安路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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