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社保卡全面启用,参保人员无须再购买医保病历,就医、购药可使用通用门诊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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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8年10月20日发表
根据我市社会保障卡管理办公室通知,自2017年7月1日起,我市全面启用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未申办社保卡的参保人员请及时到各县(市)、区、街道办事处、社区的人社业务经办服务网点申办,详情可咨询12333。
由于社保卡具备身份识别功能,因此参保人员就医、购药时,定点医药机构无需核对参保人员医保病历,仅需核对就医、购药人员与社保卡是否相符。为进一步方便我市医保参保人员就医,优化就医服务流程,医保中心不再发放《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病历》(已发放的可继续使用),参保人员就医、购药时可使用徐州市通用门诊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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