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总工会云南省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开展2014年全省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的通知
各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总工会、工商联:
为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吸纳各类劳动者就业的主渠道作用,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联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4〕60号)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省总工会、省工商联拟于今年5月下旬在全省县级以上城市开展“2014年全省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4年5月22日至28日。
5月22日(星期四)上午9:30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总工会、省工商联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市场举办“2014年全省民营企业招聘周”启动仪式,各州、市、县(区)可同步启动本次招聘周活动。
二、活动主题
帮人才就业,促民企发展。
三、活动形式
由各地组织民营企业深入高等院校、乡镇、街道和社区,开展专场招聘、综合招聘、异地网络视频招聘等招聘活动。
四、服务对象
(一)各类求职者。以正在求职的高校毕业生为重点,同时面向各类技能人才以及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和零就业家庭等就业困难人员。
(二)招聘企业。以民营企业为重点,同时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外合资企业、科研事业等单位参加招聘活动。
五、活动内容
(一)进行广泛宣传。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媒体和网络等新媒体,提前向社会公布招聘时间、地点和岗位信息;活动期间,组织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二)发布岗位信息。确保收集企业真实有效的岗位信息,重点筛选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岗位信息,通过举办多种形式的招聘会,集中向社会发布。
(三)做好现场服务。在招聘现场设立就业信息发布、就业政策咨询、职业指导、技能培训、创业项目推介等服务平台。对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复员转业军人、妇女、少数民族和残疾人提供重点帮扶。
(四)维护合法权益。设立维权服务平台,对求职者在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支付、社会保障、劳动争议和参加工会组织等方面进行指导和服务。
(五)加强安全检查。制定招聘活动现场安全工作方案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检查场馆出入通道、消防器材、电器及线路、通风设备等,确保招聘活动安全有序。
(六)加强协调配合。招聘周活动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牵头,教育、工会、工商联等部门配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做好部门协调和情况上报工作;教育部门要组织好高校毕业生参加现场招聘活动;工会组织要做好求职人员的权益维护和法律援助工作;工商联要做好民营企业岗位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向社会发布工作。
(七)按时上报情况。请各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总工会、工商联于5月19日、22日11:00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分别上报招聘周活动的准备情况、进展情况。各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于5月29日11:00前汇总上报活动总结和“招聘周活动情况统计表”(***)。
六、联系方式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孙 红、陈鹏宇
电 话:0871—67195793/5794(传真)
电子邮箱:sh5843@163.com
省教育厅:罗 晟
电 话:0871—65151087
手 机:187****0975
电子邮箱:ls2982930@vip.qq.com
省总工会:洪 涛
电 话:0871—***144817
手 机:159****3139
电子邮箱:1295030437@qq.com
省工商联:何健
电 话:0871—63612869
手 机:133****0874
电子邮箱:hejianjames@126.com
***:2014年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情况统计表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 南 省 教 育 厅
云 南 省 总 工 会
云南省工商业联合会
2014年5月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