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中县人民政府关于六股河狗河猫眼河黄家河小庄子河等5条河流水利工程管理范围
为加强河湖管理,保障河道行洪安全和生态安全,维护公共利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绥中县六股河等5条河流水利工程的管理范围复核工作已经完成。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狗河、六股河、猫眼河、黄家河、小庄子河等5条河管理范围技术复核。
(一)管理范围
2.无堤防段且设计洪水位(10年一遇)不上岸山丘河道,其管理范围为两岸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以及岸坎(或护岸)顶部向陆域延伸5-10米,存有公共基础设施的以设施边界为准。
(二)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毁坏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堤防、护岸等相关水工程设施,不得毁坏划界管理线桩(界桩)及公告牌、防汛、水文地质监测设施。
(四)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如下活动:
2.修建围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和高秆作物;未经批准围垦河道、破坏河道自然岸线;设置拦河渔具。
(五)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开展下列活动,须报请河道主管机关及相关部门批准:
2.在河道滩地存放物料、修建厂房或者其他建筑设施;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跨越河道空间或者穿越河床。
三、划界范围复核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河道管理机构按照河道管理事权划分,依法加强对管理范围内河道的监督管理。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将依法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黄家河河道管理范围线复核
4.猫眼河河道管理范围线复核
5.六股河河道管理范围线复核
***: ***1 狗河河道管理范围线复核.doc
***: ***2 黄家河河道管理范围线复核.doc
***: ***3 小庄子河河道管理范围线复核.doc
***: ***4 猫眼河河道管理范围线复核.doc
***: ***5 六股河河道管理范围线复核.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