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乐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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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3年05月08日发表
平乐县残联
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指导意见》精神,经县残联康复救助需求调查和审核,拟对卢诗琪给予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现予公示。
公示期自1月29日─2月9日,凡对拟救助对象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平乐县残联反映,电话:0773-7887746。县残联监督电话:0773-7887769;举报地址:平乐县平乐镇南洲新区人民路33号县政府办公大楼东侧楼一楼县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邮编542499);举报邮箱:plcl@guilin.gov.cn。
拟救助对象名单: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残疾类别 | 是否建档立卡贫困户 | 家庭地址 | 康复内容 |
1 | 卢诗琪 | 女 | 2 | * | 否 | 同安镇 | 康复训练 |
平乐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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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4 11:37:25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