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统计局关于转发2023年统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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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3年04月27日发表
深统通〔2023〕9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统计局《关于发布2023年统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粤统字〔2023〕24号)转发给你们,请相关人员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学习。
深圳市统计局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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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统计局关于发布2023年统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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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2 02:38:01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