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县开展散装食品标签整治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
为进一步规范食品商超对散装食品标签标识的标注,促进企业规范经营、诚信经营,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兴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开展了大中型商超散装食品标签标识专项整治。
执法人员在商超指导散装标签规范管理
整治要求商超经营者统一制作《散装食品标签标识牌》,并在货架或盛装容器外位置悬挂、张贴。标识牌上需标明食品名称、配料、食品生产许可证号(小作坊登记证号)、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厂址、联系方式等内容。重新分装的散装食品,须标明分装日期和分装后的保质期。散装酒须标明酒精度。为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成效,该局一是印制了1000张散装食品规范标签分发给各超市作为模板依照印制使用;二是派执法人员深入企业进行指导散装食标签的制作、张贴;三是由执法人员现场对消费者进行散装食品标签标识知识的宣传。
通过整治,一方面加强了企业对标签标识的认识、理解和重视,进一步增强了食品商超对相关知识的了解和掌握,同时让消费者充分知悉其购买食品的真实情况,科学引导消费,使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得到切实保障。目前县城的6家大中型商超已经完成散装食品标签标识的规范化管理,下一步该局将在全县范围类开展此项整治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