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县民政局开展城镇低保对象集中复核工作
为切实加强城镇低保对象动态管理,提升低保对象认定精准化水平,兴安县民政局从2021年1月5日起组织开展对全县1407名城镇低保对象集中复核工作。
今天是开始城市低保复核的第一天,在县民政局低保所办公室,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复核程序,逐人审核,通过一对一信息复核比对和现场信息采集,按照户口本、身份证将低保对象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录入低保信息系统并及时更新,确保实名制信息真实完整,并同步开展生存认证,通过人脸识别系统进行生存状态核查,为低保人员提供流程统一、操作便捷的认证服务,全面了解掌握城镇低保对象家庭人口、家庭收入和家庭经济状况的变化,充分发挥核对机制作用,精准核算家庭收入,实现城镇低保对象动态管理条件下的精准认定、阳光运行。当日接待群众100余人次,完成低保复核53人。
通过此次城镇低保对象集中复核,保留符合低保条件的原有对象,取消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合理调整低保金发放金额,及时纳入符合低保条件的新申请对象,为持续巩固完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工作机制,实现保障对象准确、保障金额合理、保障程序合法,维护低保群众合法权益,实现动态管理、对象准确、公平公正、人民满意的目标打下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