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龙圩区水利部门2015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说明
梧州市龙圩区水利部门 2015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区水利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编制水利建设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贯彻执行中央和地方性水利管理行政法规,起草全区水利管理规范性文件草案。
(二)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组织申报水利投资项目,提出本城区财政性水利资金安排的意见。
(三)统筹兼顾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协助市对全区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协助市拟订全市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规划,协助市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协助市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乡镇供水工作。
(四)负责本区节约用水工作,编制节约用水规划,拟订节约用水措施,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节水用水灌溉工程建设与管理。
(五)协助市对辖区内水资源保护工作。协助市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主要江河水库水功能划分,协助市审定水域纳污能力并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实行水域排污总量控制。指导饮用水的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六)协助市对辖区内重大水事违法案件的查处,协调跨城区的水事纠纷;协助市进行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
(七)按规定权限,审查或审批水利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组织开展水利科研和技术推广;监督实施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
(八)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江河、水库、滩涂、河岸的治理和开发。
(九)负责全区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的行业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城区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及江河堤防的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指导全区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田灌溉节水排水、农村饮水安全及村镇供水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一)负责水能资源及地方电力农村水电的行业管理,组织实施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建设工作。
(十二)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全区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负责有关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有关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三)负责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编制全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区防汛抗旱工作,按分级管理规定对城区内江河及水利工程实施防汛防旱调度、组织或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十四)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梧州市关于库区移民安置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制定全区库区移民安置开发中长期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库区移民安置开发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实施工作;负责全区库区移民搬迁安置和专项设施迁建、改建、复建工程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库区移民的稳定工作和遗留问题的调解处理工作;指导、帮助移民进行生产开发、建设家园、发展经济、提高移民生活水平。
(十五)负责全区库区移民安置资金的计划管理、使用、监督、复核审查工作,确保移民资金按政策规定安全运行,专款专用。
(十六)承办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龙圩区水利局及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局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财政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江南灌区管理站)
第二部分 人员编制
龙圩区水利局行政编制4名,在编在职人数4人,从龙圩区农技站抽调2人,聘请人员3名,退休人员70人;龙圩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编制11名,实有人数11人;龙圩区江南灌区管理站编制9名,实有人数7人,退休人员7人。
第三部分 2015年部门预算报表、“三公”经费编制说明
一、2015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详见***3.收支预算总表)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5年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5891433元,同比增加616333元,增长12%。其中经费拨款4861233元,同比减少413867元,下降8%;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1030200元,2014年年初预算无纳入公共财政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5年支出总预算5891433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农林水支出科目(“213”科目)5531381元,占支出总预算94%,同比增加389581元,增长8%;医疗卫生支出(“210”科目)122073元,占支出总预算2%,同比增加59973元,增长97%;住房保障支出(“221”科目)147099元,占支出总预算2%,同比增加75899元,增长(或下降)1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科目)90880元,占支出总预算2%,2014年预算没有安排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
二、2015年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明细(详见***4.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2015年支出总预算5891433元,基本支出4955433元,占支出总预算84%,同比增加1***8533元,增长50%;项目支出936000元,占支出总预算16%,同比或减少1032200元,下降52%。
(一)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4955433元,其中:
1.行政运行3026845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和局属参公事业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 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1085536元,主要用于局属事业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防汛388800元,主要用于龙圩区24座水库值守人员工资支出。
4其他水利支出94200元,主要用于城区防洪堤保洁员工资支出。
5.行政单位医疗82320元,主要用于根据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6.事业单位医疗39753元,主要用于根据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7.住房公积金147099元,主要用于根据统一规定,为在职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8.死亡抚恤90880元,主要用于遗属生活补助支出。
(二)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93600元,主要用于局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保障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其中:
1.防汛87600元,主要用罗寨水库巡库排险人员费用、水库大坝清除杂草、防汛物资补充、水库值班电话费等费用
2.水资源费安排的支出840000元,主要用于水资源调查评价、规划、分配,取水许可的监督实施,水源地保护和管理,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水资源信息采集与发布,水资源应急事件处置工作补助,节约、保护水资源的宣传和奖励等支出。
3.其他水利支出8400元,主要用于防汛办办公用房租赁支出。
三、2015年经济科目支出情况(详见***3)
(一)工资福利支出1563686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工资、津贴补贴和社会保障缴费。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01600元,主要用于支付各项日常运行开支。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90147元,主要用于支付离退休人员费用及缴纳住房公积金。
四、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详见***5.公共财政预算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
(一)公务接待费
2015年预算48400元,同比减少32200元,下降40 %。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二)公务用车费
2015年预算8.77元,与去年持平。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单位执行公务活动,以及开展各项检查、核查等工作所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出国经费
出国经费为0元,上年无出国经费安排。
2015年龙圩区水利局预算信息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