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中央环保督察组2552X2GX023号交办件的整改工作验收公示
一、交办信访问题
岑溪市三堡镇蒙冲村宋某、何某违规填埋废矿渣、废石,污染周边山林及农田,造成地下水受到污染,影响村民饮水。曾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但未得到解决。
二、现场调查核实情况
经联合调查组现场核实,信访人所反映的地点位于岑溪市三堡镇蒙冲村屋头冲宋火新屋旁边,2013年岑溪市三堡镇蒙冲村宋火新在屋头顶山场平整土地建造房屋时,租用村民该处山场堆放弃土。2018年5月上旬,因雨水浇灌,堆积在屋旁的堆土塌方。为了房屋安全、稳固塌方堆土及建设挡土墙,宋火新从岑溪市祥云花岗岩矿购买花岗石废石渣用于稳固边坡、塌方的堆土(共5车)。现场核实未发现有新填埋废矿渣、废石现象。
经岑溪市林业部门现场调查,该地点斜坡处堆放有数块花岗岩废石。经岑溪市林业部门工作人员现场定位以及对照林地落界图,堆放废石的位置属于非林地。
经岑溪市农业农村局调查,该区域下方200米内确实有部分不耕种的农田,田里基本是杂草,没有种植农作物。
2021年5月6日梧州市岑溪生态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对村民饮用水进行取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对照《地下水质量标准》(国标GB/T14848-2017)Ⅲ类标准,除村民邱海山、邱少平、邱汉昌、李钊勇户水井PH值不达标外,其余监测结果均符合相应标准。
2018年6月,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接到群众反映“岑溪市三堡镇蒙冲村村干部宋火新和祥云矿业,强行征用村民的屋头冲山,用来开采大理石,开采时产生的废渣故意倒进村民用的水井,导致水污染”。2018年6月16日,由原岑溪市国土局牵头,组织原环保局、原安监局、林业局、水利局、三堡镇人民政府组成了工作组,对信访反映上述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2019年4月19日,由岑溪市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原环保局、原国土局、三堡镇人民政府组成了工作组,对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2019年12月4日完成该投诉案的结案。
三、问题整改情况
1.联合调查组现场核实,在2013年三堡蒙冲村宋火新在屋头顶山场平整土地建造房屋时,租用村民该处山场堆放弃土。2018年5月上旬,因雨水浇灌,堆积在屋旁的堆土塌方。为了房屋安全、稳固塌方堆土及建设挡土墙,宋火新从岑溪市祥云花岗岩矿购买花岗石废石渣用于稳固边坡、塌方的堆土(共5车),目前已自然复绿,至今未发现有新填埋废矿渣、废石现象。
2.2021年5月6日梧州市岑溪生态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对村民饮用水进行取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村民邱海山、邱少平、邱汉昌、李钊勇户水井PH值不达标(轻微偏酸),其余监测结果均符合相应标准。经调查,梧州市岑溪生态环境监测站于2022年9月出具了相关情况说明,是由于三堡镇蒙冲村屋头冲居民使用的水井都打在周围都是黄泥土山坡上,由于黄泥土本身是偏酸的,其pH值在4.7-5.6之间,所以蒙冲村屋头冲居民饮用水轻微偏酸是本底造成的,与填埋废矿渣、废石没有相关联系,且至今已无新填埋废矿渣、废石现象,因此该案件所反映的周边山林和田地以及地下水受污染是因为填埋废矿渣、废石造成的情况不属实。
四、验收意见
2021年11月23日,由我局牵头,组织相关单位组成联合工作组对群众举报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验收,该举报问题整改已完成,参与验收单位一致同意通过验收。
公示期自即日起7个工作日,即2022年12月19日—12月27日,凡对上述有意见者,请及时向我局反映,监督电话:0774-8222536。
岑溪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