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防城区水利局关于开展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经验推广的工作进展情况
根据《自治区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经验推广(第一批)的通知》(水办运管〔2020〕41号)精神,按照上级工作部署要求,我局积极推进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经验推广工作,现将改革进展情况介绍如下:
一、完善产权明晰、责任明确的工程管理体制。
1.明确工程权属。充分考虑水库管理现状,结合工程投资构成、历史运行状况、权限隶属关系等方面,明确落实小型水库权属。我区62座小型水库落实了权属,颁发了权属证书,其中60座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权属所有人为小型水库所属乡镇水利站和街道农业服务中心,2座的权属所有人分别为三曲水库管理所和茶山水库管理所。
2.明确责任。小型水库的管护主体为所属乡镇水利站、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和国营水管单位,区水利局与小型水库管护主体签订管护责任书,明确管护责任。
二、落实工程管护人员与管护经费保障。
三曲水库管理所和茶山水库管理所按规定落实管护人员,未设立水库管理所的60座小型水库,每座落实2名守库员,共落实管护人员120人。小型水库管护经费由本级财政负责,不足部分申请上级补助。
三、加强制度建设,提升工程运行管理水平。
完善水雨情预测预报方案、水库调度运用方案、安全管理(防汛)应急预案,落实安全管理“三级责任人”与防汛“三个责任人”责任,健全调度运用、防汛值班、水文报汛、巡视检查、三个责任人岗位职责及其履职考核、定期开展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提示预警等水库运行管理制度,规范水库运行管理。
四、加强设施建设,夯实水库运行管理基础。
完善水雨情预测报系统、水位和渗漏等观测设施、安全警示标识;为水库运行管理、防汛调度、应急抢险等提供坚实的基础保证。
防城港市防城区水利局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