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生态环境执法支队2022年执法用车租赁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根据我单位工作需要,拟就北海市生态环境执法支队2022年执法用车服务项目实施采购,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邀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承接该项工作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北海市生态环境执法支队2022年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
二、项目预算
4.2万元整。
三、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需求内容及要求
为了加快建立完善本单位公务租车运行管理模式,提高日常执法工作效率,现需采购北海市生态环境执法支队2022年执法用车租赁服务项目。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资格,为国内注册且有效经营范围具备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项目要求的供应商;
(二)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技术资格要求(如需要,自行填写);
五、供应商提交材料要求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须盖公章);
(二)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须盖公章);
(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盖公章),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五)关于本项目的报价文件及服务承诺(须盖公章);
(六)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七)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如有请提供)。
六、成交规则
根据供应商提交的材料进行综合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得出成交候选人名单,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由低到高排序,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排序。成交原则为得分排序前两名的报价人,如报价人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顺位选择第三排名的报价人,以此类推。
七、材料提交要求、地点及时间
参与报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准备材料进行装订并密封,于2022年12月15日下午18:00提交或邮寄至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北海大道198号北海市生态环境执法支队。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旭军 ,联系电话:181****7608。
北海市生态环境执法支队
2022年 12 月 7日
附件1
采购需求
一、项目要求 | |
名称 | 需求内容 |
北海市生态环境执法支队2022年执法用车租赁服务 | 一、 项目概况 为了加快建立完善本单位执法用车租车运行管理模式,提高日常执法工作效率,现拟采购北海市生态环境执法支队2022年执法用车租赁服务。 二、项目内容 三、工作要求 车辆服务地点是广西、广东两省,主要在北海市内至北海市各区、合浦县城及乡镇使用。合同期间,出租方应确保全天24小时有一辆越野车或商务车能随时提供使用并且在接到采购方出车通知后30分钟以内能派车到达本单位门口。 四、车辆要求 车辆必须为5座及以上型车,性能状况良好,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座位险等险种齐全,安全、环保等指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 |
二、商务要求 | |
1、报价要求 (1)考虑到项目紧迫及售后服务方便,只接受在本地区域内拥有较好的汽车租赁能力、售后服务并有车辆停放场所的供应商报价,非本地供应商一律不接受、不验收、不签合同。签订合同前报价单位需提供证明本公司具有车辆租赁能力的说明材料,如租赁车辆行驶证,驾驶人员驾驶证、劳务合同,车辆保险证明等,并提供本公司员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缴纳社保原件证明。租赁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汽车租赁一项,且必须是已经经过本地公安部门备案的正规车辆租赁企业。 (2)供应商必须有自己的车辆售后技术团队,一旦车辆发生故障,立即派人到达现场维修,并重新指派同等配置的车辆继续服务。 (3)汽车租赁服务是指提供包车和临时租车服务(含驾驶员),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车型随车驾驶员劳务费、过夜住宿费、日常保养费、燃油费、过路过桥费、维修费、年审费、保险相关税金等所有费用。 2、项目服务时间及服务地点 (1)服务期限:2022年12月至2023年12月 (2)服务地点:车辆服务地点是广西、广东两省,主要在北海市内至北海市各区、合浦县城及乡镇。 3、付款条件 每季度末按实际用车次数,凭用车单据进行结算。 |
附2
综合评分办法
一、评审原则
(一)评审小组构成:本项目的评审小组由采购单位组建,成员包含技术、经济等方面专业人员,成员人数为三人以上(含三人)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评审依据:本评审办法和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
(三)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二、评审方法
供应商提交的报价及资格材料经初核符合要求的进入详评,评审小组将按本评审办法和响应文件为评定依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如下表所示:
序号 | 项目 | 评分细则 | 评分 | |
1 | 车型和数量 | 越野车 | 10辆以上—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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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用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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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巴车 | 1辆以上得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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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巴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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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车辆 年限 | 越野车 | 6年以内—3分; 6年以上—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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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用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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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巴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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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巴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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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车辆 险种 | 越野车 | 座位险20万以上保费—3分; 无此类车险—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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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用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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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巴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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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巴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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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所需 费用 | 越野车 | 将该车型出行的所有情况的费用分别进行排名,费用最低的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分别得分3、2、1、0分,最后将所有分数加和计算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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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用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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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巴车 | 将该车型出行的所有情况的费用分别进行排名,费用最低的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分别得分0.6、0.4、0.2、0分,最后将所有分数加和计算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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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巴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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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响应时间 | 15分钟以内—3分; 15-20分钟—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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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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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成交候选人推荐原则
根据供应商提交的材料进行综合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得出成交候选人名单,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由低到高排序,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排序。成交原则为排序顺位第一的供应商。如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顺位选择第二排名的供应商,以此类推。
附3
执法用车租赁服务商报价表
1 | 车辆信息 | 车型 | 数量(辆) | 险种及保费 | 险种及保费 | 车龄 | ||
瑞风商务车(7座) |
| 第三者: | 座位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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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克商务车(7座) |
| 第三者: | 座位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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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巴车(17-19座) |
| 第三者: | 座位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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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巴车(38-53座) |
| 第三者: | 座位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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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所需费用 | 车型 | 300公里以内 | 300公里以上 | ||||
4小时以内按半天算 | 4小时至8小时内按一天算 | 8小时以上,每超一小时司机加班费X元/小时 | 超过部分按照X元/公里算 | |||||
瑞风商用车(7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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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克商务车(7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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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巴车(15-19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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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巴车(38-53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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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响应时间 | 接到通知后确保30分钟以内派车到达本单位 | ||||||
5 | 备注 | 1.司机过夜住宿费用,按照我站随车人员住宿费用如实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