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等县向都镇人民政府关于确定天等县向都镇2023年隆禄村平尧村安全防护栏工程等2个项目施工单位的公示
根据《天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等县脱贫攻坚工程项目“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确定施工单位和供应商议事规程(试行)的通知》(天政办发〔2019〕8号)、《天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管理及资金使用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2022〕-23)和《天等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2023年提前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安排的批复》(天政函〔2023〕3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我镇于2023年3月22日至2023年3月24日在天等县人民政府网发布了《天等县向都镇2023年隆禄村、平尧村安全防护栏工程等2个项目施工单位报名的公告》,并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向都镇人民政府领导班子会议,会议议定了天等县向都镇人民政府关于天等县向都镇2023年隆禄村、平尧村安全防护栏工程、天等县向都镇2023年民族村安全防护栏工程的施工单位。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中原豫达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天等建筑工程分公司作为天等县向都镇2023年隆禄村、平尧村安全防护栏工程、天等县向都镇2023年民族村安全防护栏工程的施工单位。
本公示期限为1天(2023年3月27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我镇提出,办公室电话:0771-3500027,邮箱:xdz3500027@163.com。本次公示在天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tiandeng.gov.cn/)上发布。
天等县向都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