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平市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关于贯彻落实2021年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问题(第十四批编号X2GX202104230074)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社会各界:
根据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第十四批编号(X2GX202****30074):白沙镇第一初级中学附近一家石头加工厂和一家红砖厂,生产机械产生噪声和大量粉尘,严重影响师生工作和学习。砖厂经常排放刺鼻味道的黑烟。
整改目标:陈启仁石场完善废气、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至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市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局、桂平生态环境局、桂平市白沙镇人民政府。
整改措施:
2021年4月24日,桂平生态环境局责令桂平市陈启仁石场立即停止石材加工项目生产,并于2021年5月30日前完善废气、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至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整改情况:陈启仁石场已全面停工。经5月16日现场检查,已完善污染防治设施。
整改结论:已完成整改。
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桂平市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资源节约和信息化股反馈。
公示时间:2022年5月18日至2021年5月24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桂平市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资源节约和信息化股
联系电话:0775-3387230
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桂平市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现场检查验收照片
桂平市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