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11条措施加快推进复商复市
12月14日,我市制定出台了《关于全面推动全市商贸流通领域复工复产复商复市的通知》,在加快复商复市速度、加大促进消费力度、全力落实纾困解难、有效提升稳价保供水平、强化政策保障支撑等方面推出了11条措施,全面推动商贸流通企业复工复产复商复市,加快商贸经济复苏、恢复社会正常运转(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要按照“应开尽开、能开尽开”的原则,支持各类商贸流通企业全面恢复正常营业,餐饮场所有序恢复堂食,加快复商复市速度。要积极开展“乐购白银·助商惠民”消费促进活动等形式多样的打折让利促销活动,激发消费活力,加大促进消费力度。要坚持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加大走出去、引进来工作力度,聚焦“新业态新模式”,大力推进商贸流通领域“强链”“补链”“延链”行动,不断加强对外贸易广度、对外对开放深度和招商引资力度。
《通知》要求,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建立重点商贸流通企业“一对一”联系机制,***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常态化开展银企对接活动,持续加大对应急保供、批发零售、餐饮住宿、电子商务、商贸物流、会展服务等行业企业的信贷融资、减税降费等支持力度,全力落实纾困解难。要实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强化行业监管责任、有效提升监管执法温度,有效提升稳价保供水平,坚决杜绝以防疫为理由限制商贸流通企业正常经营,为保障全市商贸流通企业加速开工营业开绿灯、强支撑、优服务。
《通知》强调,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起主体责任,抓紧出台行业支持政策,积极支持复工复产、复商复市,加快推动全市商贸经济繁荣发展。截至目前,全市189户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已全部复工复产,复工率100%。全市38家10000平米以上商场超市、124家加油站点和440个住宿企业,均复商复市,商贸流通领域复商复市整体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