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强化自然保护地管理坚决守护黔南绿水青山
黔南州共有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50个,世界自然遗产地1个,总面积40.93万公顷,占全州国土面积15.62%。长期以来,黔南州林业局坚持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为目标,围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制度建设、执法监督、排查整改等方面,采取多种有效措施,积极推进自然保护地监管体系建设,自然保护地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整合资源,优化布局,有序推进保护地体系构建
2019年6月以来,按照国家和省的安排部署,在完成自然保护地现状调研、科学调查评估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清理一批、整合一批、优化一批、归并一批“四个一批”的整合优化工作思路,结合实际对各类自然保护地进行整合优化,形成了全州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初步成果。通过整合优化,有效解决各类自然保护地交叉重叠、范围划定和功能分区不科学、边界不清、保护与发展矛盾突出等诸多历史遗留问题,逐步构建空间布局合理、功能定位准确、边界四至清晰、区划科学合理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二、建章立制,强化协作,不断提升保护地管理能力
为进一步提升自然保护地管理能力,我局通过建章立制,强化部门联动,共同维护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一是强化机制建设。与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印发《自然保护地内四类违法行为案件和线索移交的实施细则(暂行)》,与公安部门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实施细则》,加强自然保护地执法,严厉打击自然保护地内各类违法行为。二是发挥林长制作用。明确自然保护地专职林长,把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工作纳入林长责任清单,划定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网格,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三是加强协作配合。充分发挥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人员及护林员作用,利用现代高新技术手段,加强自然保护地日常巡护和疑似图斑排查,对核实为问题的立行立改,坚决防止破坏自然保护地行为发生。
三、严格执法,加强监管,切实维护保护地生态安全
一是开展管控清单排查。针对公众对自然保护地范围和管控要求了解不清晰的问题,组织在全州范围内,开展自然保护地管控职责清单排查,形成全州自然保护地管控职责清单,明确了具体的范围(具体到村、到组),具体的管控依据和要求,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布,以便公众参与自然保护地保护管理。二是加强联合执法。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以来,积极与生态环境部门加强沟通联络,建立违法线索移交机制,进一步推进自然保护地执法衔接工作。同时,在县级层面建立执法联动机制,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住建、农业农村等部门协调联动,信息互通共享,联合巡查执法,执法效能得到有效提升。三是进一步规范管理。积极推进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编制报批,强化规划引领作用,对保护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进行科学规划。强化自然保护地野外保护站点、巡护路网、应急救灾、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和疫源的监管,强化自然保护地内建设项目准入审查,初步实现了自然保护地保护管理的规范化。
四、深入排查,扎实整改,不断消化保护地问题存量
一是积极开展问题排查整改。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对照各类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清单,举一反三,全面开展自然保护地突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对排查出的问题,认真梳理和研究,逐条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对整改完成的问题,对标找差,查缺补漏,确保整改到位。二是加快推进中央和省委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我局高度重视自然保护地环保问题整改工作,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强化统筹调度,切实推进问题整改。三是加快推进“绿盾”反馈问题整改销号。2017年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以来,我局积极与州生态环境局协同推进,其他相关部门联动配合,形成排查整改合力,切实推进“绿盾”反馈问题整改销号。 (石均奎一审 向仕敏二审 罗辉三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