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县拔除诈骗毒瘤攻坚战通告
以“精准扶贫”、“民族资产解冻”等名义实施诈骗犯罪是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破坏社会和谐稳定的社会公害,必须坚决依法严惩。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有关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各类诈骗犯罪人员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主动到我县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此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二、公安机关主动出击,将各类诈骗案件依法立为刑事案件,集中侦破一批案件、打掉一批犯罪团伙、整治一批重点地区,坚决拔掉一批地域性职业诈骗犯罪“钉子”,对各类诈骗案件,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依法快侦、快捕、快诉、快审、快判,坚决遏制各类诈骗犯罪发展蔓延势头。
三、各类诈骗犯罪人员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提供重要线素,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或者其他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处罚。
四、各部门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开展宣传报道,形成强大舆论声势,运用多种媒体渠道,及时向公众发布各类诈骗犯罪预警提示,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公众对各类诈骗犯罪的鉴别能力和安全防范意识。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义务协助、配合开展精准摸排工作,对拒不配合开展摸排工作的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六、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相关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寄子以500-100000元奖励,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举报电话:0776-7618330、110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