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政办发〔2018〕18号关于印发吾隘开发区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丹政办发〔2018〕18号《关于印发吾隘开发区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2018年4月17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吾隘开发区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丹政办发〔2018〕18号)文件(以下简称《方案》),现解读如下:
《方案》出台的目的及依据
历史遗留问题很难解决,由于历史原因复杂,以及法律法规漏洞或空白,解决起来往往束手无策。而它犹如一颗定时炸弹,如果久拖不决,小事拖大、易事拖难,不仅严重影响发展环境,而且会损害政府形象和干群关系。为妥善解决吾隘开发区历史遗留问题,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工作任务
(一)取得吾隘开发区土地用地正式批复文件。
(二)理顺吾隘开发办已出售土地、红线图内被非法侵占存量土地、县城投公司管理的吾隘开发区红线范围内10宗土地和吾隘镇集贸市场用地的土地使用证办理问题。
(三)整治违法用地。
(四)盘活存量土地,妥善处理与杨柳芝的纠纷。
三、政策措施。
(一)实施吾隘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程,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提高认识,认真履职。吾隘开发区历史遗留问题时间跨度大、案情复杂、任务艰巨,各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认真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履行好工作职责,既要各司其职,又要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细化本组的工作方案,扎实抓好各项工作的开展,确保该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强化督查,严格问责。督促检查组要加强对各成员单位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凡因工作不重视、履职不到位、措施不力而影响工作进度的,予以全县通报批评,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情节严重的,按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文件: